关于发布《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政务百科 发表于 Fri, 2008-10-10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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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规划〔2006〕146号
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煤矿管理局,神华集团公司、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
为预防煤矿事故,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发布《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详见附件),请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煤矿企业遵照执行。
附件:
二〇〇六年七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