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委统战部

百科全书是一项用户参与建设的网站类别,您的特定领域的知识会帮助更多的人,你可以注册成为会员来申请管理此机构铁岭市委统战部,您也可以以匿名用户的身份花一分钟编辑这个机构

  • 铁岭市委统战部所属区域:编辑
  • 铁岭市委统战部地址:编辑
  • 铁岭市委统战部电话:编辑
  • 铁岭市委统战部传真:编辑
  • 铁岭市委统战部邮箱:编辑
  • 铁岭市委统战部网址:编辑
  • 铁岭市委统战部联系人:编辑
  • 铁岭市委统战部 机构职能:编辑

铁岭市委统战部地址

铁岭市委统战部地址提供对铁岭市委统战部一些必要的联系方式,使您能够获得铁岭市委统战部地址的详细信息
不过很遗憾,显然直到现在仍未有人对该条目进行编辑,如果您知道关于这一机构的具体信息,请点击这儿编辑他,以方便更多的人进行查找,我们建议您查找一下其它的联系方案
如果您对编辑机

铁岭市委统战部网站

铁岭市委统战部网站提供对铁岭市委统战部一些必要的联系方式,使您能够获得铁岭市委统战部网站的详细信息
不过很遗憾,显然直到现在仍未有人对该条目进行编辑,如果您知道关于这一机构的具体信息,请点击这儿编辑他,以方便更多的人进行查找,我们建议您查找一下其它的联系方案
如果您对编辑机

铁岭市委统战部电话

铁岭市委统战部电话提供对铁岭市委统战部一些必要的联系方式,使您能够获得铁岭市委统战部电话的详细信息
不过很遗憾,显然直到现在仍未有人对该条目进行编辑,如果您知道关于这一机构的具体信息,请点击这儿编辑他,以方便更多的人进行查找,我们建议您查找一下其它的联系方案
如果您对编辑机

聚合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通知

国税发〔2007〕1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完善核定征税办法,经研究,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38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的应税所得率标准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应税所得率调整为按下表规定的标准执行:

应税所得率表

行  业

应税所得率(%)

农、林、牧、渔业

3-10

制造业

5-15

批发和零售贸易业

4-15

交通运输业

7-15

建筑业

8-20

饮食业

8-25

娱乐业

15-30

其他行业

10-30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通知规定的应税所得率范围内联合确定本地区的具体应税所得率,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四、本通知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应税所得率表》同时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七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