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化市建设局

本机构暂无机构页面 只有机构成员才可以发表机构内容,请点击这儿 注册登录

百科全书是一项用户参与建设的网站类别,您的特定领域的知识会帮助更多的人,你可以注册成为会员来申请管理此机构遵化市建设局,您也可以以匿名用户的身份花一分钟编辑这个机构

  • 遵化市建设局所属区域:编辑
  • 遵化市建设局地址:编辑
  • 遵化市建设局电话:编辑
  • 遵化市建设局传真:编辑
  • 遵化市建设局邮箱:编辑
  • 遵化市建设局网址:编辑
  • 遵化市建设局联系人:编辑
  • 遵化市建设局 机构职能:编辑
聚合内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设立江西赣州出口加工区的复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
设立江西赣州出口加工区的复函

国办函〔2007〕50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海关总署:
  你们关于设立江西赣州出口加工区的有关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函复如下:
  一、为支持革命老区发展,同意在赣州经济开发区内设立江西赣州出口加工区,规划面积2.93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通站西路,南至105国道,西至对门岭,北至机场路。具体界址点坐标为:J1(2851680.981,38587877.722)、J2(2850896.773,38588524.695)、J3(2849183.270,38586436.679)、J4(2850096.913,38585716.395)。
  二、江西省人民政府要根据出口加工区建设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批准的四至范围和规划用途对江西赣州出口加工区进行建设,待条件具备后,由海关总署会同有关部门验收。
  三、海关总署要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指导和协调,支持赣州出口加工区建设和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七年五月九日